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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余姚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4 00:29:06
The Beginning

  12月7日余姚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经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1年12月7日2时起,全市启动I级应急响应,同时对镇海区临时实施封闭管理。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根据“精准防控、动态清零”要求,现就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健康管理

  (一)针对11月22日以来有镇海区蛟川街道临江小区、宁波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生命阳光艾灸养护中心所在的甬记公寓(蛟川街道港道路4-1号)和风景九园小区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14+7”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二)针对11月22日以来有镇海区蛟川街道内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3+11”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隔离,11天健康监测,在第1、3、14天进行核酸检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时转为“14+7”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三)针对11月22日以来有镇海区其他区域旅居史的人员,采取“14天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并在第1、3、14天进行核酸检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时转为“14+7”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四)对于11月22日乘坐G7535次高铁的来(返)姚人员,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排查到当日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满7天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

  (五)对于12月1日乘坐D3103次动车的5号车厢乘客、12月3日乘坐D3142次动车的1号车厢乘客、12月4日乘坐D3102次动车的8号车厢乘客,以及去过上述车厢的其他乘客,实施“14+7”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对于其他车厢乘客,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

  二、强化出行管理

  11月22日以来,有镇海区旅居史的来(返)姚人员抵姚后,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所住宾馆报告,或通过“余姚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姚人员自主申报”平台进行申报,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主动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对因瞒报、谎报或未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守好各类“小门”

  医疗机构、学校、景区、宾馆饭店、商超、农贸市场、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和重点机构继续实行健康码、行程码两码联查,严格落实测温、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强化景区预约、限流、错峰等措施,减少人群聚集,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暂时关闭影剧院、体育馆、网吧、娱乐场所、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场所,养老机构暂停探视。

  四、严控聚集活动

  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和“哪里举办哪里负责”原则,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要求,严格控制会议活动频次和规模,确需举办的应向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备。暂停非必要聚集性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五、抓好健康监测

  加强发热门诊、零售药店等哨点监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切实强化首问负责制,发热门诊(或诊室)要发挥好“哨点”监测作用。零售药店停止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大类药品。

  余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关于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姚人员自主申报的公告

  广大市民:

  根据国家、省、宁波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从2021年12月7日2时起,宁波启动I级应急响应,同时对镇海区临时实施封闭管理。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11月22日以来从宁波市镇海区、11月21日以来从上海市浦东新区等地的来(返)姚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或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根据短信认证登录小程序,认真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在姚住址、回姚日期等信息。登记后一日内所在地乡镇街道防办将与您联系,并提示注意事项、确认健康管理方式。

  为了您和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市民朋友广泛宣传、积极配合、互相监督,切实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报备登记入口:点击进入

  政策来源:余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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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疫情  防控  海区  措施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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