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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鹿城区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第25号通告(附核酸检测点+申报入口)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4 03:55:51
The Beginning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25号)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 告

  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暴发态势,为严防新冠病毒输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落实近期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旅游出行管理

  1.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及涉疫重点地区。省外回鹿后应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各旅行社、团体、个人暂缓组团、组织或自驾赴涉疫省份旅游。全区所有旅行社组织的外出组团要报区文广旅体局备案。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最新政策要求,及早劝退中高风险地区、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市,以及有社区传播疫情所在省的人员组团来鹿旅游,对列入温州市健康管理措施的地区原则上停止组接团旅游活动。

  二、强化聚集性活动管控

  严格控制近期重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控制会议、论坛、会展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100人以上的活动(会议)和有省外人员参加的活动(会议)。确需举办的严格实行“一活动一方案”,报属地街镇和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从江西省等重点地区乘坐火车来鹿的旅客,要走专用通道出站,配合扫描“温州防疫码”,做好行程报备,出站后做好现场核酸采样。往来江西等重点地区的货运、客运司机和旅客来鹿返鹿后,立即就近前往核酸采样点采样。全区各医疗机构、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养老院、影院、药店、餐饮及休闲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戴口罩、“一米线”、定期通风消毒、限流、错峰等各项防控措施。

  四、加强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管理

  发挥医疗机构和药店等“哨点”作用。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史问诊、信息登记、留观、核酸检测、病例报告和交接转诊等工作;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等十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零售药店要加强监测范围药物销售管理,向行业主管部门日报告、零报告。

  五、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请广大市民规范佩戴口罩,勤通风,少聚集,养成“勤洗手、一米线、用公筷”等卫生文明习惯。3-11周岁适龄无禁忌症者要积极响应、尽快接种疫苗;全程接种已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员,要积极进行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特此通告

  申报系统二维码: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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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TAG:疫情  防控  核酸  地区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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