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防控办温馨提醒
对温州市鹿城区来龙返龙人员实行以下健康管理措施(根据疫情进展动态调整):
(一)对鹿城区封控区、管控区(从3月2日起追溯)来龙返龙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管理措施。
(二)对鹿城区防范区(从3月2日起追溯)来龙返龙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观察+11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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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鉴于温州市鹿城区近期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对象,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主动申报。对3月2日以来,有从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永嘉县瓯北街道等地来龙返龙人员应主动通过“来龙返龙预申报”小程序申报,并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如有隐瞒,造成疫情传染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申报系统二维码
二、严控集聚活动。全市范围内大型会议、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对擅自举办聚集性活动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席不办。全市餐饮场所暂停堂食,娱乐场所、影剧院、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浴室、足浴、游泳馆、桌游室、网吧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一律暂停,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纳入管理的临时活动点关闭。以上场所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核验“温州防疫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各社区联合党委要切实压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广大居民要自觉履行自我管理责任,对拒不落实二级响应管控措施,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其他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从严处置。
四、加强自我防护。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防疫信息,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离龙港,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时刻注意个人防护,外出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扫“温州防疫码”和测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健康行为方式。如有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请及时报告,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龙港市人民医院就诊。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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