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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温州文成对重点来返文人员健康防疫政策(核酸+隔离)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4 08:16:23
The Beginning

  关于开展全县域全员大规模核酸筛查演练的通告(第27号)

  广大市民朋友:

  为提升我县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经县防控办研究,决定于5月9日—5月11日在全县开展全员大规模核酸筛查演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演练时间

  ■ 5月9日上午7:30-11:30:珊溪镇、峃口镇、巨屿镇、周山畲族乡、双桂乡、平和乡、公阳乡、桂山乡;

  ■ 5月10日上午7:30-11:30:大峃镇;

  ■ 5月11日上午7:30-11:30:玉壶镇、南田镇、黄坦镇、西坑畲族镇、百丈漈镇、周壤镇、二源镇、铜铃山镇。

  二、演练对象

  在文成县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请按照所在村(社)通知的具体采样点和时间段,错峰错时有序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四、注意事项

  请全体市民及时有序参加演练。参加核酸采样演练时,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引导,不扎堆、不聚集,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温州防疫码”,有序接受体温检测,保持1米以上距离,核酸采样结束后,请立即离开现场。

  演练现场周边会有一定数量参演车辆和人员集结,且存在拉警戒线、穿戴医疗防护装备、开展环境消杀等环节,请大家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演练期间可能会实行交通管制,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和支持,感谢您的配合!

  乡镇核酸采样点设置基本情况一览表

  来文返文请扫温州防疫码主动申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通告(第22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力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阻断疫情输入、传播链条,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流动人口主动履行申报义务。

  凡是从外省、外市、外县来文的流动人口,均应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在到达文成辖区3日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或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人员要在到达文成辖区目的地时,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或派出所申报,并按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二、社会管理主体切实履行登记报送责任。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收留、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东(含二房东)、被投靠(含雇佣保姆)的户主、用人企业单位均应告知督促流动人口主动申报,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在宾馆旅店、网约房、学校、培训机构、医院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经营性服务场所寄宿、住宿的,由相关单位、场所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报送;

  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3日内,将房屋出租人以及房屋承租人信息报送公安机关;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知悉的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信息,在3日内报送公安机关。上述各社会主体为流动人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发现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的社区(村)或派出所报告。

  三、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拒不履行申报责任、不配合社区(村)和公安机关排查管理的社会主体、流动人口,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对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导致疫情扩散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居住登记申报便民途径。为最大限度方便单位、房东、物业、中介报送流动人口和出租房信息及流动人口本人申报居住信息,公安机关全面开通社会化自主申报通道(网上办理)提供服务:

  1.登录“浙里办”APP,进入“流动人口专区”进行网上在线办理相关业务。

  2.登录“温警在线”微信公众号,进入“热门业务--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栏目进行自主申报登记。

  3.房东、流动人口登录“温州安居”微信小程序或扫所在出租房“安居码”进行自主申报登记。

  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员通过“温州安居”微信小程序“物业助手”模块进行申报登记。

  5.用工企业、工地通过“员工远程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登记。可联系公安派出所服务窗口咨询办理,登录“温州新居民”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便民工具操作手册。

  文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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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上海、杭州、嘉兴等重点地区来返文防疫政策

  一、对广东、上海、杭州、嘉兴等重点地区来文返文人员实行以下健康管理措施(根据疫情进展动态调整):

  (一)对以下地区来文返文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管理措施:

  1.广东: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南湖街道(从2月9日起追溯),龙岗区坂田街道(从2月5日起追溯),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街道(从2月10日起追溯),宝安区松岗街道、燕罗街道(从2月20日起追溯);东莞市大朗镇、虎门镇(从2月11日起追溯)。

  2.上海:普陀区石泉街道宁强路33号石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从2月15日起追溯);松江区九里亭街道永辉超市沪亭北路店(从2月16日起追溯);嘉定区马陆镇宝安公路3705弄1号(从2月16日起追溯)。

  3.浙江:杭州市上城区封控区、管控区(从2月28日起追溯),滨江区封控区、管控区(从3月1日起追溯);嘉兴市嘉善县封控区、管控区(从3月1日起追溯)。

  (二)对以下地区来文返文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管理措施:

  广东东莞市(从2月11日起追溯),深圳市(从2月10日起追溯),惠州市惠东县大岭街道(从2月23日起追溯)。

  (三)对以下地区来文返文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观察+11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

  1.广东中山市坦洲镇(从2月24日起追溯)。

  2.上海全域(从2月26日起追溯)。

  3.浙江嘉兴市嘉善县防范区(从2月28日起追溯)。

  (四)对以下地区来文返文人员实行“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

  1.广东:广州市(从2月14日起追溯),珠海市高新区(从2月12日起追溯),揭阳市普宁县(从2月17日起追溯),惠州市惠东县、大亚湾区(从2月23日起追溯)。

  2.浙江杭州市滨江区(从3月1日起追溯)、上城区(从2月28日起追溯)。

  3.浙江嘉兴市嘉善县(从2月28日起追溯)。

  (五)省外及3月2日起有杭州市旅居史的来文返文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法提供的须在抵文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请有以上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文返文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或拨打12345报告,有工作单位的同步向所在单位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并积极配合属地乡镇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近期从省外及省内重点地区来文返文人员,务必事先通过“温州防疫码”填写“返温来温预申报”进行自主申报(用微信、支付宝、浙里办搜索点击“温州防疫码”或扫描“温州防疫码”二维码进行申报)。

  政策详情>>>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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