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8号)
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我省宁波、绍兴和杭州三市相继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病毒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是我省自武汉疫情以来所面临的最严峻考验。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坚决防范疫情扩散传播和外溢,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
二、严格管理聚会活动。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非就餐期间规范佩戴好口罩,并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饭店、餐馆堂食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三、严格重点场所管理。省内发生本土疫情期间,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人员进出。对机构内人员,提倡视频探视,提供温馨服务。严厉打击以养生保健、健康管理为名的非法行医活动。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1日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7号)
关于从严从紧执行“十条一律”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呈多地多点散发态势,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全力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从严从紧执行“十条一律”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区返区人员一律执行14天集中隔离+7天日常健康观察。凡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来区返区人员,应在抵达开发区后1小时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前往我区综合核酸采样点安心公寓(星海街道滨海十三路一道交叉口)接受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一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出行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返区后一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旅馆、影剧院、文体设施、旅游景点、医疗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和空间密闭公共场所,一律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温州防疫码”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处理。
四、酒店旅馆接待旅客时一律严格做好信息登记、查验温州防疫码,一旦发现未落实相关措施的,一律从严处理。室外景区景点要采取预约、分流、限流等方式,科学合理控制人流密度不超过最大容纳量70%,暂不接待中高风险地区游客,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并向所在村社报告,严格控制人员规模。
五、养老机构、临时周转房、托育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落实防疫措施,暂停所有非必要探访。娱乐场所、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浴室、足浴、艾灸、游泳馆、桌游室、室内景点、网吧一律暂停营业;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一律暂停,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纳入管理的临时活动点暂时关闭。以上场所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六、强化聚集活动管理,近期原则上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如确需举办的,一律严格审批,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员参加。
七、所有医疗机构除设有发热门诊(诊室)外,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店一律禁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对购买抗病毒、抗菌等药品的人员一律严格实施实名登记、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病人,应立即报告属地街道防控办,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措施。如有违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强化个人防护,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一律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九、人员出行一律审批报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加强干部职工出行管理,近期非必要不出温,不得到涉疫地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落实审批报告制度。返区后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十、属地街道和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倒查追责。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经开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