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省疫情防控办〔2020〕119号的要求,有序做好疫苗接种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文件将接种对象分为三类,分别是重点保障对象、重点推荐对象、一般对象。
根据重点人群如医疗、防疫等重点人群中先开展接种,在疫苗供应充足的情况下,逐步向其他人群推进。目前重点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还未开展,建议有接种需求的市民根据接种对象分类耐心等待。
《浙江省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接种指导意见》规定疫苗接种对象
疫苗紧急接种对象分为重点保护对象、重点推荐对象和一般对象。
1.重点保护对象为:医务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2.重点推荐对象:保障城市基本运行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特殊场所人员、出国人员(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国家和地区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根据疫情风险评估和防控需要确定。
3.一般对象:自愿接种的其他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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