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永嘉县部分道路对人力客运三轮车实施禁止通行交通措施的通告
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2020年8月26日起,对永嘉县部分道路实施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的交通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禁止通行交通路段:
(一)上塘城区
(橙色路线为新增禁行路段)
1、县前路(县前路与永兴路交叉口至县前路与下堡西路交叉口)
2、环城西路(环城西路与县前路交叉口至永嘉县人民武装部门口)
3、永兴路(永兴路与县前路交叉口至永兴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
4、广场路(广场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至广场路与下堡西路交叉口)
5、码道西街(码道西街与环城西路交叉口至码道西街与永兴路交叉口)
6、码道中街(码道中街与永建路交叉口至码道中街与环城西路交叉口)
7、临城南路(临城南路与永兴路交叉口至临城南路与下堡西路交叉口)
(二)瓯北城区
(橙色路线为新增禁行路段)
1、阳光大道(阳光大道与罗浮大街交叉口至阳光大道与东瓯大道交叉口)
2、龙桥路(龙桥路与阳光大道交叉口至龙桥路与瓯北大道交叉口)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共创文明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8月18日
温馨提示:根据《永嘉县人力客运三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在2020年8月25日前自愿交车并办理注销手续的,另享受5000元提前交车奖励政策,逾期不予奖励。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