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县两级已筹集1700多套房源(其中市本级300套左右),共计18万平方米左右。下步,我市将实行市县分级受理。
市本级的300套,面积3.65万平方米,74套为存量安置房,地理位置均位于温州市中心区域,226套为商品房配建项目的预售房,分布在市区各核心板块。具体房源信息届时将会在摇号选房公告时一并公布,人才购房对象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具体房源信息。
2019年年底,我市发布了人才住房租售并举政策,优秀大学生以上人才在温购房可享受打折优惠,在全国引起广泛影响。
一、申请时间
时间范围为202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全职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执行《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标准;
2.全职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执行《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标准);
3.全职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
配售人才住房的对象要求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同时,一个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中有多人符合申购条件的,仅限申购一套。
三、注意事项
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自动转为完全产权登记。
此外,这次还同步发布《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和《市县两级人才住房申请服务热线》,具体内容和其他注意情况请详见公告。
温州人才住房申报入口: http://www.wzrctop.com/Web/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