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针对在磐安县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业,并在磐安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浙江户籍人员(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员工),于3月8日10:00到12日24:00,可申领每人500元电子消费券(50元面额,共计10张)。
领取时间
3月8日 10:00—3月12日 24:00
使用时间
3月8日至3月31日
使用范围
在磐安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商超、限额以上住宿企业(仅限餐饮消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
活动规则
每满100元抵用一张,允许叠加使用,不找零,活动结束未使用,自动失效。
注意事项
①如消费券领取不成功,请先清理微信缓存:微信-我-设置-通用-微信存储空间-缓存清理后重新登录领取。
②申领时个人资料核对清楚确认无误再提交领取,姓名、身份证号码填错无法领取消费券。
③领到券后,请登陆【浙里金消】公众号——磐安县——我的券——促销费电子券——查看抵金券。
④领到的消费券无须出示给商家,用户消费时用微信扫商家专用核销码,输入订单金额就行,将会自动会抵扣消费券金额。
⑤消费券领取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2日24:00。大家无须抢券,只要在人社局提供的符合名单内的都可以领取;
⑥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只支持【线下实体店微信扫店铺核销码核销使用】,不支持支付宝使用。
⑦符合消费的商家列表可查看“浙里金消”公众号——磐安县——商家,查看可使用消费券的商家列表。
⑧消费券允许叠加使用,消费满100元抵扣50元,满200元抵扣100元,满1000元抵扣500元,最高500元。
⑨消费券可以多店使用,只要该店在相关部门提供的限额以上企业名单内,就可以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