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以来,我省杭州市出现社区扩散倾向的奥密克戎多名阳性病例,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根据《浙江省2022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月19日以来有杭州滨江区和萧山区义桥镇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轨迹有时空交集人员、1月25日在浙二滨江医院与病例同一时间段共同就诊的人员,以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暂缓来(返)兰溪。如已抵兰,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用人单位或宾馆酒店报告,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配合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各村(社区)、用人单位或宾馆酒店立即开展摸排,发现以上情况人员的,要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
近期,有杭州市旅居史回兰返兰人员请参照以下执行:
1.2022年1月19日以来,有杭州市滨江区封控区、管控区,萧山区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来兰人员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杭州市滨江区、萧山区义桥镇来兰返兰人员落实“2+14”健康管理措施。
3.2022年1月19日以来,有杭州市(除滨江区、萧山区义桥镇外)旅居史的来兰返兰人员,抵兰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
省外来兰返兰人员,建议抵兰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
二、暂停大型聚集性活动。即日起,暂停50人以上的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大型论坛、展销促销、企业年会、村社“春晚”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同时,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年会、联欢等活动。
三、控制聚餐、聚会规模。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提前向主管单位和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双重审批,未经审批不得举办,同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提前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审批,未经审批不得举办。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引导村民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农村地区企业、风景区、民宿、文化礼堂、养老院、学校、农贸市场等人员容易聚集的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预防性消毒、戴口罩、测温亮码以及卫生保洁等日常防控工作。
五、尽量避免海淘,处理进口邮件、货物时要开展预防性消毒,并做好个人防护。近期处理过进口邮件、货物人员,马上就近到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进口货物、国际邮件的邮递或中转单位,要按要求落实消毒工作,及时开展消毒评价。
六、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四大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销售实名制登记,并做好旅居史询问、信息监测和上报。使用“四大类”药品人员,要尽快就近到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七、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等首站经营者、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店、熟食卤味店及供货单位、牛肉用量较大的小餐饮店、社区生鲜水果店等,要严格运用“浙冷链”“浙食链”扫码赋码,并做好实名登记工作,相关从业人员要按要求定期接受核酸检测筛查。
八、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垂范。全体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发挥示范作用,主动参加网格防疫工作,以身作则。并积极劝导、敦促身边亲友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节假日期间减少出行,不参加大规模聚集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