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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海盐疫情期间医疗机构门诊就诊须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5 08:44:55
The Beginning

  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请配合医疗机构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并规范佩戴口罩。

  门诊就诊须知:

  1.赴提供预约诊疗的医疗机构就诊,请提前预约、分时段就诊、实名制就诊

  2.应配合医疗机构接受预检分诊、流行病学史调查,有以下情况之一,应主动、如实告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1)发热(≥37.3°)、乏力、干咳、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2)四周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权威公告为准)旅行史或居住史;

  (3)四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3.医疗机构认定为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应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流行病学史问诊、相关信息登记、留观、报告和交接转诊等工作。

  4.不设发热门诊(诊室)医疗机构就诊患者,如有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需到就近的设有发热门诊(诊室)医疗机构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门诊就诊时严格遵守一人一诊室,排队、候诊保持一米距离,避免不必要的陪同,必要时原则上限一人陪同就诊。

THE END

TAG:医疗机构  流行病学  门诊  诊室  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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