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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扶持农业渔业生产细则 三门农业局地址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6 07:14:05
The Beginning

  三门县扶持农业、渔业生产政策实施细则

  政策条款

  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滞销、生产经营困难的种养殖企业给予补助。对疫情期间收储加工蔬菜、家禽、水产品等本地农产品的涉农企业给予财政贴息扶持。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防控需要而未出海的渔船,视作正常生产作业积极争取国家补助。

  1.扶持对象: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滞销、生产经营困难的县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并要求依法经营、疫情防控到位、近三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扶持标准

  (1)自1月23日起至3月15日,新播种连片面积5亩(含)以上的叶菜类蔬菜(速生类指青菜、白菜、芥菜、生菜、苋菜等)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助,大棚种植补助500元/亩、露地种植补助300元/亩。

  (2)自1月23日起至6月30日,受疫情影响造成产品滞销的西兰花、草莓、大棚柑桔种植主体和家禽、水产养殖主体,向县内各金融机构新增加贷款用于生产,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在一年内的,给予贴息20BP,每个主体贷款贴息不超过1笔。

  (3)开展疫情影响期间叶菜价格指数保险,种植青菜、小白菜连片面积5亩(含)以上并投保的,依照《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增设政策性叶菜价格指数保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期间专用)的通知》(浙农险办〔2020〕1号),省、县财政分别给予保费补助50%和40%,省共保体以捐赠形式负担5%,农户自负5%。

  (4)2020年参加渔业互保的水产养殖经营主体,县财政给予保费补助由原来的10%提高到20%。

  3.申请材料

  (1)新播种叶菜类蔬菜的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叶菜类蔬菜新播种补助申报表》及种植前后现场对比照片。

  (2)申请银行贷款贴息的种养殖主体提供《种养殖主体贷款贴息申报表》、贷款合同、利息支付凭证。

  (3)参加叶菜价格指数保险的主体提供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卡、土地承包合同。

  (4)参加渔业互保的水产养殖经营主体提供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卡、养殖承包合同。

  4.审批程序

  (1)主体申请。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向属地政府提出申请。叶菜价格指数保险直接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公司申请投保;参加渔业互保的直接向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三门办事处申请投保。

  (2)属地初审。属地政府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3)部门审核。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做好申报材料申核,汇总补助信息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下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给补助对象。

  5.申报期限

  (1)新播种叶菜类蔬菜的生产经营主体于3月16日前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备。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后,于3月31日前汇总报县农业农村局。

  (2)申请银行贷款贴息的种养殖主体,在贷款期满后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后,于2021年7月6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3)叶菜价格指数保险投保时间为2月20日起至3月31日。后期视疫情影响情况,再确定是否延期接受承保。

  (4)渔业互保投保时间为4月1日至10月31日。

  6.业务部门科室

  (1)新播种叶菜类蔬菜补助: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总站,联系人:何贤超,电话:83360963。

  (2)种养殖银行贷款贴息: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人:翁胤容,电话:83361655。

  (3)叶菜价格指数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公司,联系人:梅伟,电话:13758601123。

  (4)渔业互保: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三门办事处,联系人:高晗怡,电话13857674648。

THE END

TAG:主体  疫情  菜价  渔业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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