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区域管控实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自5月18日0时起,我县将恢复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解封”不等于“解防”,解除区域管控后,仍需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城乡居民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守护全县人民的安全健康防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重点人员管理。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人员未满规定时限的,继续按照管控政策进行管理。
二、严格重点场所管理。县域内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看守所、集中隔离点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持续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禁止探视,确保特殊场所疫情防控绝对安全。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全县所有洗浴、足疗、按摩店、美容店、KTV、网吧、酒吧、影剧院、棋牌室、健身中心、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茶楼、口腔门诊、农村集市、庙会、旅行社等场所及线下培训和中介机构暂不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继续实行“双暂停”。各类学校、公共交通等运行工作,按全市统一安排部署进行。禁止举办庆祝庆典、培训、展销促销、大型集会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白事报备制度,乡村干部落实帮办责任,严控人数、正确佩戴口罩、消毒,不就餐,参加人员登记造册,实施动态监控管理。
四、落实落细卡口管控。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庄(小区)均实行“一门(卡口)进出”,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人员出入严格落实查证、验码、测温、正确佩戴口罩、登记及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等要求。
五、严格履行报备程序。坚持非必要不出曲,因特殊原因确需离曲的,由镇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核实,报备后准予离曲。县外人员原则上暂不来曲、不返曲,因特殊情况确需来曲的,需提前3天向属地村、社区、行业监管部门报备,根据14天的行程,分类落实管控措施。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点对点落实防疫措施。
六、全面做好健康监测。全县居民须严格遵守我县统一安排,按时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外出务必戴口罩,严格落实不扎堆、不聚集的防疫要求,出入场所,要主动配合测温、验码、信息登记等防疫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七、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各类市场主体要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安排,严格落实各行业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自觉接受日常监管,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防疫标准,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已复工复产企业、已开工建筑工地,实行闭环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要想方设法落实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验收审核后,实行闭环管理。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常态化开展防疫督查和指导工作。使用进口非冷链物品的工业企业,要提前向卫生健康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落实相应的采样、检测、消杀等措施,减少人员接触。物流快递业在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力有序开展运营。
希望全县广大城乡居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