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关于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的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
2021年8月5日02:01,我区收到上级推送《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烟台市确诊病例高某的同航班人员的协查函》,涉及我区密切接触者刘某某1人。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对刘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为进一步寻找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刘某某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8月1日23:00自驾车(晋AH7172)从太原抵达曹妃甸区新城商业街201公寓402室,独自居住。
8月2日13:08到新城商业街兴海复印店买广告纸(付款微信名*作兴),期间佩戴口罩。后返回曹妃甸区新城商业街201公寓402室,20:00-20:25在新城商业街真惠快餐店(付款微信名黑牛)用餐,用餐后返回曹妃甸区新城商业街201公寓402室,无外出。
8月3日16:00-16:32在新城商业街胖妹板面(付款微信名胖妹板面)就餐,后自驾(晋AH7172)16:40到曹妃甸区新城管委会门口咨询办理健康证情况(未进入办公楼),期间佩戴口罩。后返回住所,20:40-21:16在新城商业街真惠快餐(付款微信名黑牛)店用餐,用餐后回曹妃甸区新城商业街201公寓402室,无外出。
8月3日23:00临汾市洪洞县防控办电话通知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8月4日10:02订麦多馅饼外卖在住所用餐,14:13订吖鸭语物鸭货店卤味熟食外卖在住所用餐,16:52到新城商业街昌利超市购物(微信付款名昌利)后返回住所,期间佩戴口罩。20:40-21:16在新城商业街胖妹板面(付款微信名胖妹板面)就餐。用餐后回新城商业街201公寓402室,无外出。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与刘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落实隔离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村(社区),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经区防控办研究决定,自8月5日上午,在新城商业街中海路、科创产业园设置临时核酸采集点,与刘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居民可前往进行核酸采集。
温馨提示: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疫情的最有效手段,请广大居民积极进行疫苗接种预约登记,尽快接种新冠疫苗,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