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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续租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在承租期间:
①认真履行《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且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新增住房;
②租赁期满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对租赁期内认真履行《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租家庭,项目经营单位入户告知其可办理续租手续,并向其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承租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上填写意见,选择继续租赁或租赁期满退出承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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