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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路北区外出返区人员管理和居家隔离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7 19:31:47
The Beginning

  路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出返区人员管理和居家隔离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已到了异常严峻时刻。为全面落实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阻断病毒的传播途径,巩固提升我区防控工作成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进一步加强返区人员管理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返区人员(无论是否到过湖北、武汉等重点疫情地区),一律向所在社区(村)居(村)委会上报本人信息,包括前18天的健康状况、行踪等,并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8天,无异常方可外出和工作。对拒绝居家隔离观察或未满隔离观察期擅自出门的,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隔离观察措施。

  二、村(社区居)委会、分包社区区直部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是返区人员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要做好返区人员健康登记,建立行程追踪、接触人群调查台账。属地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监督落实,建立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未返回路北的劝说其延期返回,已返回的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外出返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隔离期间,注意个人生活卫生,每天测量体温,做好家庭通风、消毒等各项措施,并每天向所在居(村)委会报告身体状况。所在居(村)委会应当提供相应的防控知识指导。

  四、隔离人员一旦发生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20,并报告所在居(村)委会和路北区疾控中心,等待专业医护人员接送至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并检测。

  五、因落实隔离措施导致家庭日常生活存在困难的,可寻求所在居(村)委会帮助。因务工原因返区的,用工单位不得因落实隔离措施与返区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六、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外出返区的,自觉居家隔离,亲戚、朋友、邻里中有外出返区人员的,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其居家隔离。

  特此通告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

  小编提醒

THE END

TAG:防控  人员  委会  路北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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