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各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不断出现,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六安市,辽宁省营口市等地相继报告了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香返香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园区、社区)村街、居委会及所属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误报、谎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划分,尽量取消不必要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如需前往,要主动向所在镇(园区、社区)村街、居委会及所属单位报备。
三、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符合条件的18周岁以上居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已接种第一剂次疫苗的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接种第二剂次疫苗。
四、凡是从境外拟返香人员(包括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满14天返香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镇(园区、社区)村街、居委会及所属单位报备信息,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五、积极参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发现身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来香返香人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督促其进行报备和日常健康监测。
六、做好自我防护,外出活动全程佩戴口罩。出入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时要主动配合防控人员体温监测和健康码查验。
七、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应立即前往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自觉抵制谣言传播,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媒体发布,坚决做到不制造、不传播、不听信谣言,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
香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