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清河班线暂停发车公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求,为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百姓乘车安全,城际公交邢台至南宫(908)、邢台至清河(905)两条公交班线暂停发车,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给广大市民朋友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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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邯郸市1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人员在清河主要活动轨迹的公告
2月17日下午由邯郸市成安县驾车至清河县龙江街顺城化工经销处上班;18:20-19:37,在黄河街包家骨头馆吃饭;19:42,返回顺成化工经销处。
2月18日在顺城化工经销处上班。
2月19日上午开车前往石家庄泛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当日返回。
2月20日至21日在顺城化工经销处上班。
2月22日下午前往山东德州武城洗毛厂送料,当日返回。
2月26日晚20:00左右,在武松西街老四板面吃饭;
2月27日早8:00在武松西街振远超市购物;14:00左右,开车去南宫送货,当日返回。
2月28日前往南宫送货,当日返回。
3月1日凌晨3时左右,因胸闷气短拨打120,被救护车接至清河县中心医院就诊。中午12时左右,由家人开车来清河县中心医院将其接走,到邯郸市中心医院就诊。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或与该初筛阳性人员及其密接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邯郸市邯山区1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人员在南宫市活动轨迹的公告
姚某某,男,57岁,家庭住址为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北乡义乡牛乡义村,为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顺成化工厂职工,常住邢台市清河县龙江街东头。
姚某某于2022年2月24日14时到达段芦头镇四通洗毛厂,14时45分离开。
2月25日15时30分到达段芦头镇金鼎洗毛厂,16时30分离开。
2月27日13时左右驾车从清河到南宫段芦头镇四通洗毛厂,14时10分左右独自驾车前往金鼎洗毛厂,14时50分左右驾车返回清河县。
2月28日8时左右姚某某与马某某驾车到南宫市段头镇金鼎洗毛厂送洗绒化工原料,11时左右驾车返回清河。14时左右自驾车前往四通洗毛厂卸货,随后前往一、三车间参观,16时30分左右离开。17时左右姚某某驾车再次来到金鼎洗毛厂,18时左右离开返回清河。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或与该初筛阳性人员及其密接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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