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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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携手抗疫情 平安过五一”的倡议书
一、倡导“五一”期间就地过节
为避免您往返途中感染病毒风险,我们倡导在外经商、务工、学习、生活的临城县籍居民今年“五一”期间不返乡。在临城广大居民要主动劝导在外亲属尽量留在当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风险,平平安安过“五一”。
请确需来(返)临的人员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落实相应管理措施。所有来(返)临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在24小时内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请自觉居家不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倡导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外出
倡导广大居民“五一”期间在临城区域内就地过节。确需外出的,要密切关注目的地和沿途地区风险等级,不去14日内有疫情的地区旅游、探亲、访友,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采取“两点一线”方式出行,减少途中停留,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旅途、就餐、住宿等过程中的个人防护。返回前,要按照来(返)县人员的管理要求和实际行程,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及相关管控措施。
三、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目前,我县各类公共场所均设置张贴了“场所码”,实行扫码验码通行。请广大居民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自觉扫“场所码”“健康码”、出示“行程卡”,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
要坚持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居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同时,积极响应“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庙会停办”倡议,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提高疫情防范意识,科学做好个人防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四、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直接、最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特别是新冠病毒易感染人群的60岁以上老年人,要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尽快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面免疫屏障。
五、拒绝传播谣言
坚持做到从主流新闻媒体等官方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散播他人隐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
一、所有来临返临的市外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从4月9日起,为所有邢台市以外的来临返临人员免费提供“落地”核酸检测服务。来返临人员,健康码和行程卡无异常的,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入住酒店和工作单位报备,登记造册后立即到临城县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请来临返临人员严格进行“落地”核酸检测,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疫措施。
三、外地来临人员在“落地”核酸检测后,如在临超过48小时,需在48小时内再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本地返临人员在“落地”核酸检测后,需在48小时内再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需间隔24小时。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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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来(返)临城县人员都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没有第一时间主动报备而被集中隔离管控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抵达临城县后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详细要求:
关于进一步做好来返临人员管理的通告
一、所有来返临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临后需在48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对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来返临人员,须在交通场站临时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后,间隔24小时且在48小时内再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居家不要外出,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登记,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要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与可疑人员接触史,防止疫情扩散。对自己身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提醒、劝导并报告。
三、对抵临后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来返临人员,河北健康码将出现弹窗提示,会影响您的出行和日常生活。
关于公开征集疫情防控线索的通告
一、奖励标准
1. 提供近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等应予以隔离未进行隔离的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者500元奖励。
2. 提供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者400元奖励。
3. 提供由疫情地区抵达临城,应报备但未报备或瞒报、谎报旅居史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者300元奖励。
4. 重点公共场所扫码发现行程卡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以及测温后经核实为发热人员,经查证属实且有价值的,分别给予扫码工作人员200元和100元奖励、给予测温工作人员200元奖励。
二、征集电话
24小时征集电话:0319-718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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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全文)
一、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单位报告登记,不要心存侥幸,导致疫情扩散。
二、对自己身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知情者要主动提醒、劝导、报告。
三、坚持外来人员排查常态化,市外来返县人员,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24小时之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要自行居家,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四、有感冒、发烧、乏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配合到发热门诊诊疗,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要自行诊疗,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更不要参加聚集活动。
五、要尽量居家生活、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县、不出市、不到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不到有疫情的重点地区;确需外出的,要提前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或单位报备,经同意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外出。不要组织参与聚会、聚餐、培训、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自觉遵守“不松懈、不扎堆、不出门、不聚餐、不隐瞒、不大意、不侥幸、不信谣、不硬闯、不疏忽”的防控“十倡议”,坚持“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不聚集、公筷制、咳嗽和喷嚏时注意遮挡、不随地吐痰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降低感染风险。
一、涉疫重点地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小区、村居)、单位或所在的住宿宾馆报备,按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属地相应防控措施。尤其是与已公布的阳性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临返临人员,必须如实上报返程时间、交通方式、活动轨迹、个人身体状况等详细的关键信息。
二、广大居民要尽量不离临、不出邢,减少不必要的出行、远行,尤其是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确诊阳性病例所在地区。
三、为防止风险外溢,省外来返临人员,在两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少出门、不聚集,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