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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巨鹿县疫情防控要求(巨鹿县疫情防控中心)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8 16:55:41
The Beginning

  1.自8月2日起,全县参照2021年初应急状态加强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所有进出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2.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乡村、宾馆、餐饮、商超、影院等各类公共场所须落实进出测温、扫码工作,询问旅居史;坚持每日消毒,并建立好台账。

  3.不举办或参加人员较多的聚餐聚会,避免在密闭空间聚会,活动尽可能简短并注意开窗通风。参加活动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杜绝带病聚餐聚会。

  4.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最大限度减少聚集活动。

  5.建议非必要不离开本县,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凡7月份以来有省外(含京、津)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 )、居民小区、双代片区、单位家属院和单位报告,进行核酸检测,并主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6.加强疫苗接种情况查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未接种的人员,请抓紧主动接种疫苗。

  7.凡不如实报备行程、一经核实与疫情关联的,须承担法律责任。鼓励、奖励广大居民对发现的可疑人员予以举报,电话:4332543。

  8.请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即佩戴口罩,到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THE END

TAG:的人  疫苗  主动  人员  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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