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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人才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邢台市人才引进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8 17:08:34
The Beginning

  一、办理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含中专、中技学历)、留学归国人员、持有人才绿卡人员以及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技术工人、符合本地区人社部门引进的各类人员。

  二、办理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可以凭本人申请书、居民户口薄及相关学历、人才绿卡、资格证书等,办理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我市城镇常住户口。外国人才加入中国国籍后,可以办理我市城镇常住户口。

  实施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入学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毕业后可以将户口由学校集体户迁回原籍或迁入就(创)业地。

  (一)迁回原籍的,凭以下材料办理: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省内不提供)、毕业证;

  2、拟落户居民户口簿。

  (二)迁入就(创)业地的,凭以下材料办理:

  1、本人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2、就业协议或人才代理协议等。

THE END

TAG:户口  集体户  的人  人员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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