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2日(含)以来有甘肃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和内蒙古阿拉善盟旅居史,15日以来有陕西西安市旅居史,16日以来有宁夏银川、湖南长沙、贵州遵义、湖北天门、青海海东、云南昆明、河北邢台、保定等地旅居史的来返双滦人员。10月11日乘坐D2703次列车,10月15日乘坐K42次列车、D2746次列车,10月18日乘坐Z161次列车,10月9日乘坐CA1216次航班、MU9649次航班,10月12日乘坐BK2985次航班,10月15日乘坐MU2165次航班、GJ8796次航班,10月17日乘坐EU2446次航班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双滦人员,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广大居民朋友要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及时掌握中高风险地区分布情况,非必要不出承,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地区。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及有疫情发生地区有关来返双滦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居)报备,严格执行相应管控措施。
3.广大居民朋友要时刻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诊过程中不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要主动如实告知旅居史、接触史,积极配合医生治疗。
4.全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药店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消杀”等防控措施。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首诊负责等规定。居家隔离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封闭管理规定,出现身体不适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不得个人私自前往就医。凡不遵守相关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5.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凡适龄人群应接尽接,未接种疫苗的居民,请立即到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我区已于10月17日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第三剂加强针免疫接种工作,18岁以上已全程接种2剂次灭活疫苗(科兴、生物)满6个月的人群。均可接种第三剂加强免疫疫苗,请广大居民朋友密切关注,积极参与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
6.我们鼓励您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物品提供线索(举报电话:4040071),在全区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良好局面,共同维护我区良好的防控形势,共同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