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时间及有效期
第一轮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2年3月1日10:00-21:00,有效期至3月13日24:00;
第二轮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10:00-21:00,有效期至3月27日24:00;
消费券需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自动作废。
使用规则
1.消费者在参与消费券活动的餐饮、零售、生活服务类商家消费时,可进入享游河洛平台商家页面或到店扫描商家活动二维码使用消费券,实际消费金额大于或等于消费券使用规则,付款时系统将自动调取可用的通用消费券进行抵扣消费券金额;商家核销后,超出抵扣金额部分由消费者另行向商家支付;
2.消费者在参与消费券活动的景区、住宿类商家消费时,可进入享游河洛平台商家页面,线上购买商家相应的产品,付款时系统将自动调取可用的通用消费券进行抵扣;商家使用平台核销工具对产品进行核销;
3.消费者持汽车券在指定车企购买新车时,由车企根据活动规则,对消费券进行核销,在收取车款时给予消费券面值等额减免。消费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直系亲属相关证明原件,由商家审核并保存复印件,消费券核销、车款支付及发票开具须在活动结束前完成,并报活动主办方审核。
4.购房券在使用时,基于购房流程特殊性,采用购房合同签订后返还的形式进行补贴。规则如下:以房企开具的订金收据、认购书时间作为购房订单是否在消费券有效期内的认定依据。以正式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作为消费券补贴结算认定依据,经审核后向房企结算补贴款,房企向购房者发放补贴款,同时房企需保留并提供购房者收到消费券补贴款收据。消费者享受的购房消费券补贴将在正式网签合同(购房合同)签订并报活动主办方审核通过后, 7个工作日内结算至商家签约账户,商家收款后于7日内返还购房者消费券等额现金。
5.汽车、购房消费券可使用对象为持券人及持券人的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消费券持有人和实际购买人不一致的,以户口本、户籍证明、结婚证为依据认定亲属关系,消费者需向商家出具证件原件。
领取方式
1、“精彩洛龙”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消费券”-“点击领券”领取;
2、“享游洛阳官方”微信公众号,活动开始后,在菜单栏“消费券”-“点击领券”领取;
3、“享游河洛”APP,在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
领取成功后消费券自动放入“享游河洛”平台-“我的”-“优惠券”卡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