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
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内输入性病例不断,个别省份出现本地聚集性病例、院内感染病例、病例感染来源不明等,疫情输入、反弹的风险始终存在。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疫情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长期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坚持预防为主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就医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工作时要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场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4.科学使用空调。在保证经营场所温度达标前提下,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场所内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
5.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二、把好社区防控关
6.机关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村庄等疫情防控卡点可以撤销,恢复正常通行;社区门口、楼院张贴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宣传海报、通告、条幅等要及时更换为文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等宣传彩页、海报,但基础性的防控措施,如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等工作要坚持不懈。
三、做好特殊人群和场所防控
7.持续做好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单位的防控工作,严格做好风险防范;加强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学生等群体的重点指导,增强其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8.高风险地区、武汉市来洛人员,须在入洛24小时内向入住地社区(村)报告;来洛人员所在单位、入住宾馆酒店要第一时间将人员信息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对推诿扯皮、违规不报、刻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健康管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9.加强社会公众和入境人员、复工复产人员、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广泛宣传科学、规范的防护建议,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引导群众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五、全力做好应急处置
10.切实做好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管理,完善聚集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筛查-诊断-报告-隔离”闭环管理要求,一旦发生社区聚集性疫情或出现社区传播,要遵循“早、小、严、实”的原则,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及时快速处置,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切断传播途径,严防疫情输出和蔓延。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1.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营造干净整洁的城乡人居环境;动员市民积极关注、支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落实以环境治理为主、药械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控策略,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活动,从源头上防控各类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