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关于紧急寻找与隆林县境外入境人员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何某某的两名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轨迹人员的公告
2022年1月15日23时00分,县疾控中心收到信息反馈:1月7日德保县荣华乡大坤村韦某某、东凌镇新屯村罗某某与隆林县一境外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何某某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密切接触者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022年1月16日早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紧急寻找与这两名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轨迹人员。
韦某某行动轨迹
(一)2022年1月7日
10:30乘坐D3802动车从南宁东站至南宁火车站,座位号05车03F(隆林县一境外返回人员何某座位号05车07A),系同一车厢。
10:41到达南宁火车站,出站后到火车站地下商业街一粉店吃粉(具体店名不详,粉店微信收款账号为:聚泽园休闲餐厅南宁朝阳店,付款时间为:2022年1月7日10点51分02秒),约30分钟后进入南宁站候车室(南宁-靖西候车室区域候车)。
13:00乘坐K9305次列车(座位号5车071号)返回德保。
16:07到达德保后搭乘三轮车(具体车牌号不详,三轮车微信收款账号为:美好的一天,付款时间:2022年1月7日16:26:10)到潜龙小区18栋3单元朋友家。
晚上20时许搭乘私家车返回荣华乡大坤村大坤屯。
(二)2022年1月8日
居家未外出。
(三)2022年1月9日
08:00-17:30居家未外出
17:30后骑电动车至荣华乡初中校门口,随后返回家中,当晚未外出。
(四)2022年1月11日到13日居家未外出。
(五)2022年1月14日
中午12时骑电动车到荣华街上,12:16在玉龙网吧购买矿泉水,然后在附近菜摊买菜,12:30返回家中。下午在本屯附近的农田活动,17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六)2022年1月15日
居家未外出。
(七)2022年1月16日
凌晨3:30转运至隔离酒店进行医学隔离。
罗某某行动轨迹
(一)2022年1月7日
14:07—15:35搭乘D3832次列车(05车座位03C号)从百色前往南宁(隆林县境外入境返回人员何某从富宁搭乘D3832在百色站14:03下车);
15:45—17:10到南宁市西乡塘区平安银行西乡塘支行(大学东路110号);17:35—18:53搭乘南宁至百色D3787次动车(07车01B)返回百色;
19:10在竹洲大桥附近的餐饮店就餐(具体店名不详,微信收付款名称凯城饮食店);
19:55搭乘滴滴车(桂LY2868黄师傅)前往田阳区头塘镇人民政府对面二手车行李某某家中晚餐,当晚住李某某家。
(二)2022年1月8日
12:26在田阳区的一家粉店就餐(微信收付款名称为烧鸭批发18277650803);
16:17—16:37到百色市右江区那毕五组;
16:50—19:12搭乘私家车(车牌号不详)返回东凌镇新屯村扣莫屯家中后无外出,18:52途经东凌镇众惠超市购物。
(三)2022年1月9—11日居家无外出。
(四)2022年1月12日
13:30自驾摩托车在东凌镇街上购物,期间曾到东凌镇新龙超市购物(停留10分钟)、市场买活鸡(微信收付款为年年)、在商店购买布料(微信收付款为罗某某)。14:30返回家中无外出。
(五)2022年1月13日
到东凌镇新屯村那王屯姐夫黄某家帮忙建房子。
(六)2022年1月14日
居家无外出。
(七)2022年1月15日
晚上在本屯罗某证家晚餐。
(八)2022年1月16日
04:00由专车接送至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德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居民,如在相同时间、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或向德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德保县疾控中心报告(指挥部联系电话:0776-3822316,县疾控中心电话:0776-3829878),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救护车转运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德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