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柴油货车禁限行管控的通告
为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和减少柴油货车污染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经研究,县政府决定在鄢陵县实施柴油货车禁限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类型
本通告所指的柴油货车为: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三轮汽车(以上车型均包含外埠号牌车辆和燃气货车)
二、禁限行时间
2020年12月8日——12月31日
三、禁限行管控区域
(一)外围限行区:311国道陈化店镇下高速路口至311国道官寨路口路段、东环311国道路口至南关汽车站路段、鄢陶路金汇大道路口至南关汽车站路段、北环路口至北关汽车站路段。
(二)内围限行区:城区建成区所有路段。
四、禁限行管理规定
(一)所有柴油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外围和内围限行区(持有入城通行证的除外)。
(二)运送用于保障民生和内围限行区内生产、生活、建设等活动必需品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需办理入城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入城通行证的办理按照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五、绕行路线
根据鄢陵县周边路网情况,按照“高速为主、外围国(省)道为辅”的原则,限行车辆可通过以下路线绕行过境:
(一)东来车辆:沿花都大道由扶沟往许昌方向的,在花都大道与219省道交叉路口左转,经219省道行至237省道交叉路口右转,沿237省道由东向西行驶可至许昌,也可沿219省道行驶至永登高速鄢陵站上高速到达。
(二)南来车辆:由南向北往县城方向的,绕行到219省道通过。
(三)西来车辆:沿花都大道(311国道)由许昌往扶沟方向的,绕行到栏桂路到219省道。
(四)北来车辆:沿219省道由尉氏往许昌方向的,绕行到325省道上兰南高速鄢陵北站。
六、法律责任
柴油货车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处100元罚款,记3分。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除罚款外并记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20年12月8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鄢陵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