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落实平顶山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管理的要求,顾客购买四类药品(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细菌药)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根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管理的要求,从5月24日,我市逐步放开四类药品的销售。5月31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文件,要求从当天起,全省零售药店允许销售四类药品;接到省局文件后,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转发,同时要求各零售药店做好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所购药品名称等信息的登记,并实时通过电子健康卡数据系统(原新冠肺炎大数据筛查系统)进行上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