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恢复客运班线和公交、出租车运营的通告(第17号)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正常出行需求,经镇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5月20日起,进一步恢复客运班线和公交、出租车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运营范围
(一)公交车
恢复镇平至南阳城际公交车运营。
(二)出租车
恢复网约出租车运营,仅限在南阳市境内运营。
(三)客运班车
恢复镇平至市域内各县市区客运班线运营,市以外客运班线暂不恢复。
截至目前已经恢复运营的营运车辆一律不得驶离南阳市,不得从事中高风险地区客运业务,不得承运行程码显示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二、安全乘车提示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自觉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和防疫管控工作,不配合体温检测和体温超过37.3度严禁乘车。
2、上车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严禁乘车。在车厢与其他乘客保持适当的距离,靠窗位置就坐时主动开窗保持通风。
3、为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和便于追溯乘车信息,降低疫情扩散风险,疫情期间请使用无接触付费方式,实行乘车扫码实名认证,手机提前注册个人信息,扫场所码乘车。
4、请自觉维护车厢卫生,不在车内吃东西,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或用手肘处遮住口鼻,切勿面向他人。
5、在候车室、公交站台候车时要保持距离,分散等车,自觉遵守乘车秩序,保持1米间距。
6、乘客未落实实名制登记、体温异常、未扫码、未佩戴口罩、未提供核酸证明(长途),司乘人员有权拒绝其乘车。
7、敬请广大市民出行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选择客运站(点)发出的有线路标志牌的客车;或乘坐有“出租”标志灯、装有计价器、持有服务质量监督卡、车门有监督电话的合法经营的客运车辆,拒乘无上述特征而揽客的各类“黑车”。
8、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全社会通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通过非法营运渠道传播。
镇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举报电话:
0377-83813591
0377-83813628
0377-65911577(出租车执法中队)
镇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