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今日(1月19日下午),“内乡县全域烟花爆竹销售燃放集中清零攻坚行动”会议召开。会议要求:根据河南省、南阳市统一部署,即时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燃放集中清零攻坚行动。
一、凡发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者,一律拘留!
二、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律依法注销;
三、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行为一律进行查处,公安部门一律严厉打击;
四、对非法运输、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流散在社会和群众家中的烟花爆竹,要通过宣传教育、政策鼓励、执法处理等形式,动员原经营者和群众主动上交,实现清零;
六、全县16个乡镇异地互查执法检查,逐村(居)过筛子;各乡镇组织所辖村开展交叉检查;
七、对储存烟花爆竹主动上交的,不予追究责任;对不主动上交,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八、按照每发现一起燃放、销售、运输或私自存储(回流仓库除外)烟花爆竹的,对属地乡镇给予100万元财政扣款。所罚款项作为对禁售禁放工作落实好的乡镇奖励资金;
九、要突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区域小副食店、小超市、出租房屋、废旧厂(场)房、封闭院落、废置养殖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排除非法储存现象,实现清零效果。沿县界与外县(市)交界乡镇、村居,要结合国省县乡道疫情防控卡口、全县各高速卡点加强检查盘查,严查处省流入,杜绝周边非法输入;
十、对整改不力、区域内仍存在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情况的,对所在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实施约谈;累计达到3次的,对所在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并在县主流媒体曝光。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燃放等行为进行有奖举报,举报电话110、119、12345。
2022年1月18日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还会直接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危害身体健康。为了让您和家人任何时候都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共同度过一个和谐、喜庆、绿色、环保的春节,我们温馨提示如下: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禁售禁放法规,带头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做守法公民。
二、文明新风,从现在做起。文明过节,转变节日庆祝方式,采用安全、环保、健康、文明方式欢度佳节。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各级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向亲朋好友宣传禁售禁放规定,及时劝阻、制止身边的燃放行为,引导和带动身边的人积极响应,共同营造绿色环保的良好氛围。
市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春暖花开。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携手行动起来,爱护好、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全县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内乡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