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冷链物流食品总仓运行管理的通告(第十一号)
为加强我市冷链物流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严控输入性风险,切实做到“早研判、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发声”,确保我市零感染、零传播、零输入、零输出。从即日起,全市冷链物流食品将实施总仓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总仓管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凡从口岸直接入宛或省外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国产冷链食品,一律先行进入南阳总仓,实施消毒和核酸检测等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措施,检查、检测合格,并通过“豫冷链”系统赋码入库后,方可出库流通或使用。根据疫情需要、此管理范围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时调整为准。
二、总仓管理流程
(一)采购报备。需采购冷链物流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提前24小时通过“豫冷链”平台进行报备,报备的到货目的地必须为“南阳总仓”,报备成功后及时留存报备证明,以备检查。
(二)整车消杀。凡上述范围内冷链物流食品均须运抵南阳总仓(地址:南阳市龙升大道北端河南久洲食品有限公司7号库)。运输车辆抵达总仓后,进入专用通道进行整车外立面消杀,并对司乘人员进行消毒及核酸检测、隔离观察。
(三)入库前填报登记。冷链物流食品运抵总仓后,司乘人员到客服中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口冷链食品填报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预防性消杀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冷冻食品填报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随货通行货单,冷冻肉品填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随货通行货单,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填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和随货通行货单。
司乘人员应如实填报车辆型号及牌号、司乘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货物流向、货物清单等信息。
(四)包装消毒。按照规范,对每件产品的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出具预防性消毒证明。
(五)核酸检测。已报备的冷链物流食品运送至待验仓,由驻场检测人员按照规定实施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检测合格的,出具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检测发现的阳性样品,立即封存、专区存放,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技术指南》处置。
(六)赋码入库。查验、检测、消毒合格的产品,所有追溯信息上传“豫冷链”,在“豫冷链”系统赋码后,进入符合产品贮存条件要求的合格品仓库贮存。
(七)扫码出库。总仓根据出库指令,审核出库数量,应用“豫冷链”系统扫码出库。需要暂存的,按照“三专”规定转移至指定仓库存放。
咨询电话:0377—61622166
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