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意味着南阳将对乱贴小广告、车窗抛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有法可依地拒绝,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1.餐饮节约
《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节约食物,适量点餐,按需取餐,合理消费,遵守用餐礼仪,使用公筷公勺;第十七条第(八)项规定:将节约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培养学生节俭意识,反对餐饮浪费。
2.公共秩序
《条例》第九条规定:在公共场所着装得体,言行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控制手机等电子设备音量;购买商品和等待服务时,有序排队,不拥挤、不加塞,必要时保持一米距离;不从建筑物、构筑物、车辆内向外抛撒物品。
3.文明观赏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游园等公共场所遵守礼仪,服从管理,有序出入;爱护公共场所设施、设备、展品,遵守拍照、录音、录像等规定,离开时随身带走垃圾。
4.文明经营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商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文明服务,不欺诈、诱骗、误导或者强迫消费;不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不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经营活动;不违反规定排放油烟,不乱倒餐厨垃圾;不损坏城市绿化植物和设施,及时清理经营活动产生的垃圾和杂物。
5.文明执法
《条例》第二十条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文明、规范执法作了规定,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和佩戴执法标识;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行为规范,文明用语;驾(乘)执法车辆遵守交通规则。
6.智能化服务
《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服务行业在推行智能化服务时,应当保留、完善人工服务等传统服务方式,为运用智能化服务技术有困难的社会群体提供便利。
7.流浪宠物的保护与救助
《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流浪宠物救助体系,加强对失养、失散宠物的救助和管理。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流浪宠物的保护、救助等公益活动,鼓励公民领养失养、失散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