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一、离婚登记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4、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其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
二、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件证明
1、内地居民需提交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内地居民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本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本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2、现役军人需提供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香港居民应当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和香港居民身份证;
4、澳门居民应当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和澳门居民身份证;
5、台湾居民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和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6、华侨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有效旅行证件;
7、外国人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双方结婚证。
当事人丢失了一本结婚证的,作出书面遗失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可凭加盖结婚登记经办单位印章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或结婚登记证明)办理。
(三)离婚协议书。
(四)男女双方各提交2张2寸(宽3.5cm×高5.3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为近6个月内拍摄;
2、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
6、头部应占照片的2/3。
注意: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
预约流程
一、PC端
1、打开任意浏览器,在百度搜索框中输入“湖北政务服务网”。
2、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在主页搜索框中搜索“离婚”。
3、在弹出的搜索结果中选择“离婚登记”,并点击右侧“在线办理”按钮。
4、选择办理地点,在襄阳办理选择“襄阳市”。
5、选择襄阳市后,还要细化到区,比如可以选择“襄城区”。
6、选择完毕后,点击“在线办理”。
7、在离婚登记信用承诺界面,点击“我已阅读并承诺”。
8、选择“普通人办理”,并点击“下一步”。
9、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即可。
二、手机端
1、下载并进入鄂汇办APP。
2、在鄂汇办APP里,将地区切换为襄阳市,并点击“更多服务”。
3、在更多服务里选择“婚育服务”。
4、进入后点击“结婚登记预约”。
5、勾选“我已阅读并了解预约须知”,点击“下一步”继续。
6、点击“离婚登记预约”。
7、阅读相关条文后点击“同意”。
8、输入男女双方信息,进行身份认证,点击“下一步”。
9、通过信息填写、登记信息、上传证件,最终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