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用12大举措促进全省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省内购车按销售价格3%给予补贴
《措施》提出,实施乘用车购置补贴。对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购买省内企业生产并在省内销售、省内上牌落户的乘用车,按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的3%给予补贴,省级与汽车生产所在市县财政各分担一半。
二、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1、《措施》表示,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财税支持政策。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平缓2020年至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及时拨付中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
2、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三、简化购车交易环节
1、《措施》要求,简化购车交易环节。
2、消费者在4S店直接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业务,采取免填表、免复印、免提交、免拓印等“四个减免”措施,实施“一证办”“一窗办”。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