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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车辆通行证办理通告 宜昌市货车通行证办理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1 19:26:17
The Beginning

  宜城市车辆通行证办理

  宜城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对城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全市广大市民: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型肺炎防控工作,有效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城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通告如下:

  一、实行城区路段封控交通管制

  自2020年2月2日8:30起,除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车辆以外,在城区范围内实行机动车、电动车、人力三轮车交通管制,禁止车辆进出城,禁止车辆在街面行驶,解除日期根据疫情变化另行通知。凡违反防控禁行和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依法给予罚款200元处罚,扣6分。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开辟防控道路管理“绿色通道”

  通行车辆范围:

  1.疫情防控工作用车;

  2.运输医疗救援物资、捐赠物资、群众最基本的生活物资(粮油、肉类、蔬菜),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等相关物资车辆,生产急需物资(如生资饲料、农资化肥、生产防疫类产品原料)以及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建设项目建设等相关车辆。运送活禽、野生动物的车辆不在绿色通道保障范围之内;

  3.应急救援、军警执勤、医疗救护及殡葬服务车辆;

  4.喷涂标志的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车辆。

  三、放行审批

  凡符合“绿色通道”开启范围的车辆,由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提供有效证明(有单位的持加盖公章的证明、无单位的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到宜城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办事服务大厅审核发放临时通行证,通过管控卡点测温、登记、审查后放行。

  所有通行车辆要严格按照行进线路、停靠地点、时间要求执行。实行一车一次一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运行结束后通行证自动废止。

THE END

TAG:车辆  防控  宜城市  指挥部  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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