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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1日起,室内场所达到行业疫情防控指南标准,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各级医疗机构要继续严格把好人员检测关、入院进入关和院感控制关,严格落实入院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严控陪护探视,严防院内感染;
对购买退热、止咳药物和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药店要进行信息登记;
养老康复机构、学校、监管场所、餐馆酒店等重点场所做好人员体温、健康状况监测、疫苗接种记录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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