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12-14岁学生新冠疫苗接种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年满12岁以上适龄无禁忌人群实现应接尽接。
一.接种人群
全县12—14周岁人群不限户籍,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人群。专家介绍,本次12-14岁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可用于该年龄段人群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已充分证明对人群是安全、有效的。
二.接种时间
8月9日~8月13日,完成第一剂次接种;按程序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三.预约接种
为避免接种对象和陪同人员聚集等候,实行预约接种。由县教育局以学校、班级为单位,制定预约接种计划,并将计划和各班级接种负责人联系方式在8月9日前报送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由疫情防控办安排各接种点做好相应准备。预约后,由班主任在家长群发布通知,在规定时段接种。接种时,由学校(乡镇学区)安排班主任带队组织,确保有序接种。
四.接种地点
1.县城学校学生: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西渡镇卫生室本部(中心南路5号、人民银行对面)、西渡镇卫生院老院(西渡桥头、越富花园对面)接种,具体由县教育局按区域划分。
2.其他乡镇学校学生,到所在乡镇的卫生院(渣江镇含第二人民医院、洪市镇含第三人民医院)接种。
3.学籍不在本县的和其他适龄人群,就近到县内各接种点接种。
五.接种注意事项
1、目标人群及其监护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接种。
2、接种时需家长(监护人)同意并陪同(经家长同意,也可班主任陪同),并提供监护人签字的接种知情同意书。家长不在县内的,可授权委托临时监护人陪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监护人或者临时授权监护人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后实施接种。
3、前往接种点请戴好口罩,配合相关信息查验。
4、如实告知接种工作人员自身健康状况及接种禁忌症。
5、接种完毕后须在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6、接种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7、接种后配合做好有关健康随访。
目前,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最方便、直接有效的手段,请家长们消除疑虑,打好青少年学生疫苗接种的攻坚战,筑牢疫情防控的安全网,建立学校群体免疫屏障,提高校园防控水平!
衡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