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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理疫情防控措施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2 21:08:12
The Beginning

  关于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是倡导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尽可能推迟办理非紧急类事项,健康码、行程码异常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请自觉延迟来我中心,尽量釆用预约服务等方式联系。若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业务,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排队时请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办理完毕后随即离开,尽量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

  二是即日起,进入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人员必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疫苗接种记录,积极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公民身份证并实名登记,符合相关要求方可入内,若您没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予支持配合。

  三是对拒不配合我中心疫情防控工作,故意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我中心将依法依规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实施。

  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日

THE END

TAG:县政  疫情  防控  大厅  衡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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