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调整进出岛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知
根据当前大连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22日起我县进出岛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1.进岛前14天均在大连市域内且未有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进岛人员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经审核同意后可进岛。
2.进岛前14天有大连市域外旅居史或大连市域外进岛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经审核同意后,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进岛,进岛后在码头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3.人员进岛后,须在码头进行行程卡、健康码、报备通过审核码查验和测温。
4.未报备的进岛人员,进岛后在码头进行一次自费核酸检测,并需现场补充报备,待报备审核合格后由目的地乡镇监管点对点到达目的地。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得前往公共场所或人员密集场所。
5.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进岛前14天均在大连市域内且未有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乡镇报备,经审核同意后可进岛;进岛前14天有大连市域外旅居史或大连市域外进岛的按原《关于调整来返长海货运车辆管控服务措施的公告》执行。
6.凡进岛前报备或在港口补充报备中提供虚假信息、谎报、瞒报的;提供伪造行程卡、健康码、报备码、核酸阴性报告的,一经查实,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如不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控要求或造成疫情传播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从重查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长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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