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各位同事:
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文明、整洁、祥和的春节,更好地保障公共安全,减少城市污染,维护城市良好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湖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打造平安耒阳、共建美好家园”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巩固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和加强城市环境,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春节期间,向全局干部职工及家人倡议如下:
一、争当先锋,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
利用微博、微信等方式,向家人成员、左邻右舍和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好处,严格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携带烟花爆竹,让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自觉行动,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
二、身体力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其它安全、绿色、环保的过节方式开展喜庆活动,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守护好我们的碧水蓝天。
三、勇担责任,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
全局干部职工要主动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远离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发展,多一些环保空间。共同参与生态宜居建设,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倡导文明之风,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活环境!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节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宣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