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返乡规定】
湖南疾控4月7日发布紧急提醒:
主动报备行程。所有入湘返湘人员可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功能提前向目的地单位、村(社区)报备。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近14天以来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湘人员,均须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本土疫情严重或明显外溢风险市州旅居史的入湘人员,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7天3检,并建议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3天2检,并建议在第7、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来(返)湘人员,入湘时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建议在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湖南疾控4月6日发布紧急提醒:
按照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入湘先报”措施,对外省所有通过民航、铁路、水路、公路等方式进入我省的旅客,严格落实100%测温、100%佩戴口罩、100%查验健康码,100%查验行程卡、100%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近14天有疫情发生省份入湘人员,要坚持落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对来自疫情外溢风险较大地区的入湘旅客严格落实“入湘即查、入湘即检、入湘即交接”的相关规定。要加强外省入湘人员的登记摸排和健康监测,落实高中风险地区、来自疫情发生地、涉疫群体等高风险人员的防疫服务和排查管控,按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工作。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核验健康码、查行程卡、督促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清明期间各地要倡导文明祭扫方式,严防因人员流动、聚集引发疫情传播。
入湘返湘人员健康提示
1、主动报备行程
所有入湘返湘人员可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功能提前向目的地单位、村(社区)报备。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返)湘人员,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收到防疫提醒短信,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星号的人员,高风险职业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民宿报告,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2、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所有入湘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离沪返湘人员应持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入湘。因紧急事项入湘者,应在抵湘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出行。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入(返)湘人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建议在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
3、合理安排出行
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入(返)湘途中尽量避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4、做好个人防护
返乡途中全程落实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不要前往密闭场所、人群聚集场所。公众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卫生习惯,配合做好扫码、亮码、测温、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咳嗽、打喷嚏时,注意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不随地吐痰,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
5、加强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自己、家人及假期同行人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附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如入湘返湘之后健康码变为红黄码,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配合专业机构的调查,按要求做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