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严格“红码”人员管控
对于湖南居民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尤其是有国内本土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封控区域活动史的人员,应禁止出行,当事人要及时、主动向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告,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满后再居家健康监测7天。在集中隔离期间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7天内至少进行2次核酸检测。
02
强化“黄码”人员监测
对于健康码或行程卡为“黄码”人员,尤其是有国内本土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或其他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应限制出行(按照防疫要求正在居家隔离人员,在解除隔离前应禁止出行)。当事人要及时、主动向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告,在健康码转为“绿码”前,应接受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得出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宾馆、银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和相对封闭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3
加强“健康码”、“行程卡”查验排查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的管理方或运营方要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发现“红黄码”人员后禁止其进入,将“红码”人员稳在原地并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等待防控人员前来处置;提醒“黄码”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到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各级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加大“红黄码”人员排查、转运力度,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确保“应隔尽隔”,防止出现失控漏管情况。
04
实行个人“报码”制度
请广大市民持续每天关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码和行程卡状态,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报告,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报码”制;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等要定期查问统计职工“健康码”、“行程卡”状态,主动排查风险;社区(村组)工作人员、基层网格员要积极宣传推动“报码”制工作。同时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查验,出示健康码、行程卡。
05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对健康码、行程卡“红黄码”人员不报备、不配合、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妨碍疫情防控、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