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赣州市南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公告:
需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疾病证明等,前往区一医院、区中医院、区二医院或区红会医院(横市镇中心卫生院)开具,且至少两名医生签字。请广大市民出入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二码”联查要求。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别提醒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接种,共同形成免疫屏障,保障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