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要求:
一、低风险地区:
1、来(返)赣人员虽来自国内低风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其旅居的设区市(州、盟、地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高风险地区的,入赣时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来(返)赣人员虽来自国内低风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其旅居的县(市、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入赣时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
3、其他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查验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其他异常症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尽量不聚集、减少流动。
备注:江西省内各市、县(市、区)之间流动人员,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只需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二、中高风险:
积极劝导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赣。
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到赣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进行7天居家隔离,隔离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到赣后由属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实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结束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健康监测7天,健康监测期满后,如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三、境外人员:
1、第一入境点隔离后入赣
境外国外来(返)赣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抵赣后,由入境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全程闭环实施7天集中隔离,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观察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并尽量不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
2、境外直接入赣
从境外国外经我省直接入境的人员,在省内第一入境点实施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第14天、第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观察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并尽量不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
四、特殊行业人员:
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赣人员,须做好14天自我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自我隔离并向社区(村组)报告,社区(村组)要迅速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