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5月5日
各单位:
根据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有序解除校园封闭管理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自5月6日早上6:00起有条件有序解除校园封闭管理,转为常态化管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有条件有序解除封闭管理后,所有师生员工、第三方服务人员仍按照“可出校门、不离开宿州市区”的原则,继续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解封不解防。师生员工、第三方服务人员出校但不离开宿州市区的,不需要履行请假手续,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做到不扎堆、不聚集,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如遇十分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宿州市区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谁审核审批、谁负责,经所在单位层层审核把关后,报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批。途中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固定行程轨迹。对未经审批擅自离开宿州市区、虽经审批但中途改变行程、通过翻墙等不正常途径进入校园的师生员工,将进行严肃处理。
经批准离校的师生员工,返校前须提前向所在单位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保卫处备案,方可返校。返校时,须测量体温、核查安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继续严格校园管控。继续实施处、科级干部校门值班制度。严格学校大门管理,所有入校人员均须严格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无异常情况方可入校。
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敏感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健康码红黄码、行程码带*等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校外无关人员、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确需入校的,由被访单位填写校外人员入校审批表,经被访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并提前向保卫处报备;入校时测量体温、检验安康码、行程码、宿州市本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并严格实行闭环管理。
教职工家属、子女、同住人员、校内租住人员等,必须严格遵守宿州市和学校疫情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校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四、有序安排学生返校。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敏感地区学生一律不得返校。符合宿州市、学校疫情防控条件的低风险地区学生,按照错峰错时原则,有序分批返校。返校前必须线上申请,经所在单位及学校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返宿。返宿后,严格执行宿州市和埇桥区疫情防控要求,全面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后方可入校。入校时,须查验身份,测量体温,核查安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解除集中隔离告知书等。
未接学校通知、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学生不得擅自返校。
五、持续落实好师生员工每天20%的核酸抽检工作,食堂、超市等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每日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六、食堂实行错峰用餐、分散用餐。严格快递服务中心运营管理,严格落实快递消杀,送件、取件时间错开,工作人员、取件人员严格戴口罩。校内承租户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做好公共场所、重点部位环境消杀工作。
严格控制校内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得举办,确需举办的须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严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举办大型活动前须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审批同意。
七、各单位必须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师生员工教育引导,落实日常健康监测措施。强化值班值守,坚持落实校领导带班、处科级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务必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
八、各单位要按照学校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传达、解释和落实工作,让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九、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十、若遇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管控措施。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