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
扣除主体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监护人)
扣除范围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扣除标准
1000元/月/每孩,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
1.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如何享受
纳税人可以直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并推送给扣缴单位,也可以填写纸质的《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单位
实施时间
2022年1月1日
注意事项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