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运行
为保障复工复产公共交通需求,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今日,泉州公交集团恢复疫情期间停运的所有公交线路,并根据市民出行特点动态调整公交运行时间和班次,加强车厢消毒通风工作,为市民提供安全健康的出行环境。
具体如下:
1.恢复13条中心市区公交线路
恢复22、45、49、201、202、203、X1、X2、X3、28、101、603、604路等13条公交线路运营。
2.恢复42条区域公交线路
恢复台商投资区701、702、703、704、705、706、707、708、711路等9条公交线路运营;
恢复泉州经济开发区501、502、503路等3条公交线路运营;
恢复洛江区301、302、303、305、306、307路等6条公交线路运营;
恢复石狮区域内1、2、3、6、7、18路等24条公交线路运营。
3.恢复29条跨县(市、区)公交线路
恢复途经台商区域的K502、K503、K508、K509、K510、K15路等6条公交线路运营;
恢复途经惠安区域的K701、K702路等2条公交线路运营;
恢复途经石狮区域的K901、K902路等2条公交线路运营;
恢复途经南安区域的K201、K202、K203、K204、K205、K207、K208路等7条公交线路运营;
恢复途经晋江区域的K601、K602、K603、K604、K605、K606、K612路等7条公交线路运营;
恢复途经洛江区域的10、11路复线、42、K2、K6路等5条公交线路运营。
截止2月17日,泉州公交集团所属129条公交线路将全部投入运营,为保障市民往返高铁站出行需求,由高铁始发的3、17、K1路等3条公交线路确保夜班动车接驳,其余线路统一按首班发车时间7:00,末班发车时间18:30安排。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福建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为更有效地减少病毒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护广大乘客及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上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规范乘坐公共交通车辆出行的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请自觉佩戴口罩,避免近距离与其他乘客面对面交流。未戴手套尽量不触摸扶手、车厢等公共设施。否则,将被限制乘坐。
二、请自觉遵守车内公共卫生秩序,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吃东西,不乱扔垃圾。
三、打喷嚏时,应该用手帕或纸巾捂住口鼻。无手帕或纸巾时,可以用手肘衣袖来代替。过后一定要及时洗手,避免与人握手或者触碰公用物品后造成二次污染。
四、未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乘客或拒绝配合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的乘客,司乘人员有权拒绝您乘车。
五、近期有去过湖北省或途经湖北省等重点疫区经历或有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乘客,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文明出行从我做起,衷心感谢您的理解、配合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