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本土疫情地区返济:
根据风险研判纳入排查范围的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返)济人员,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近期从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返)济已经抵达目的地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按规定在3天内进行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中高风险区返济: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暂缓来济。确需来济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返济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来济。确需来济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3天内进行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低风险区返济:
未纳入排查范围的低风险地区来济返济人员,凭山东健康码绿码,可正常通行。
重点工作返济:
机场和港口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济。确需入(返)济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返济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离济提醒:
严格限制济南市民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入济返济最新防控政策:点击查看
入境来济人员管理流程有哪些?
(1)入境报备:入境人员提前3天通过亲属或用人单位向所在社区报备行程安排,持登机前48小时在驻外使馆指定或者认可的机构进行核算和抗体“双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阴性证明和抗体阳性并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向驻外使馆申办健康码。
(2)济南口岸入境来济人员。入境后立即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人员如边民、外交人员、重要经贸、科研、技术合作人员向所在区指挥部提交申请,经研判并审批后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在入境第1天(海关)和集中隔离第3天、第7天、第12天、第13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结束隔离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检测,并在居家第2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省内其他口岸入境来济人员。省内青岛、烟台、威海口岸入境集中隔离期满后来济人员,由接站专班负责“点对点”接回济南机场,经机场工作专班进行人员分流后,由各区县指挥部自济南机场“点对点”接回区县集中服务点;在集中服务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检测阴性的继续进行居家健康检测至解除隔离后的第7天,并在居家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4)省外口岸隔离期满来济人员。目的地区县指挥部立即实行“无缝隙闭环管理”,提前掌握入济交通方式和到达时间,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的,落地后立即到交通场站目的地区县登记点登记,由目的地区县指挥部第一时间“点对点”转运至集中服务点。在集中服务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检测阴性的继续进行居家健康检测至解除隔离后的第7天,并在居家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在省外隔离期满后超过7天不满14天的来济人员,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在省外停留超过14天后返回的,不再对健康管理和检测做出要求。
(5)澳门入境人员。14天内无国外旅居史且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凭绿码即可自由通行,到济后健康码变为黄色的由各区县专班接返至集中检测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正常可自由通行。
(6)国际航行船舶和远洋渔船作业入境人员。
船舶离开上一个港口在海上持续航行超过14天的,“点对点”转运至集中服务点进行1次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检测阴性的居家健康监测7天,并在健康监测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船舶离开上一个港口在海上持续航行未满14天的,上岸后立即“点对点”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至满14天,后续检测和管理措施按照省内口岸入境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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