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元旦、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孩子课外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更好地为孩子身心健康保驾护航,保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温馨提示如下:
1.请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提前学、超纲学、超时学,不仅造成孩子过重课外负担、家庭过重经济负担、家长过重精神负担,还极易让孩子产生厌学情绪,不利于孩子全面、健康成长。
2.请不要让孩子参加任何形式的假期学科类校外培训。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包括涉及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学习内容进行的培训。请不要让孩子参加以上内容培训以及以“咨询”“文化传播”“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形式违规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
3.请合理选择、适度参加正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确有需求,12月31日起可在区县政府网站公布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中选择,并与机构签署教育部和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续费不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或剩余20课时。
4.请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引导孩子合理制定学习计划,注重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求知欲,培养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加强网络行为监管,正确处理好学习、运动、娱乐之间的关系,按时就寝,保证充足的睡眠。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构建和谐共育环境,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济南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