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节假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一、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
(一)非必要不返乡。为减少旅途上感染的风险,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请您告知在外的家人、亲友非必要不返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涉疫地区的返乡人员,返乡后须进行集中隔离,产生的相关费用要自行支付。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非必要不远行、不返乡。
(二)返乡前需知晓。确需返乡首选乘坐飞机。提前通过电话、委托亲人朋友同事等方式,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等进行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三)返乡后需注意。返乡后,必须严格执行澄江市防疫政策措施。外出要佩戴口罩,减少与他人接触,尽量不去人多的地方,不扎堆不聚集,注意个人卫生。时刻关注健康码颜色,如出现“黄、红”码,立即向村(社区)报告。如有身体不适,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公立医院就诊,并向医生详细告知个人症状和近14天活动轨迹。
二、严格遵守澄江市防疫防控政策
(一)其他地区入(返)澄人员除玉溪市市域外的所有其他入(返)澄人员,抵澄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澄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重点涉疫地区入(返)澄人员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即日起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时间从入滇之日计算。
(三)高风险地区及“红码”入(返)澄人员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红码”人员,即日起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时间从入滇之日计算。
(四)中风险地区及“黄码”入(返)澄人员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黄码”人员,即日起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时间从入滇之日计算。
(五)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入(返)澄人员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人员,即日起抵澄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澄后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六)行程卡不带“*”但有较高外溢风险的地区入(返)澄人员近14天内有国内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衢州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连云港市、常州市,省内文山州等较高外溢风险城市旅居史的入(返)澄人员,自离开之日算起,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实行隔日检测,首末次双采双检)。离开文山州已经超过7天的,入澄后按照3天2次进行核酸检测,时间间隔要超过24小时。
上述各类人员无居家隔离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澄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澄 江 市:0877-6815233
凤麓街道:0877-8866617
龙街街道:0877-6684845
右 所 镇:0877-6710397
海 口 镇:0877-6680001
九 村 镇:0877-6717117
路 居 镇:0877-808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