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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三十届海葬活动指南(辽宁丹东海葬怎么办理)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8 16:29:26
The Beginning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31日。

  报名时需提供的主要材料:

  (1)申请人和参加活动家属的身份证复印件;

  (2)逝者的户籍证明材料,即逝者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的需印有公安局户口专用章);

  (3)逝者《死亡证明》复印件。如逝者户籍证明或者《死亡证明》遗失,则必须提供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方可参加海葬;

  (4)逝者的《骨灰寄存证》复印件。如《骨灰寄存证》遗失的,由实施遗体火化的殡仪服务机构出具遗体火化证明材料。

  注:参加海葬活动的家属测体温后或持健康码方可登船。

  报名地点:

  1、丹东市民政局

  地址:振兴区六纬路28号(丹东市民政局416室)

  电 话:0415-2170490 2173028

  联 系 人:杜镇宏

  2、东港市民政局

  地址:东港市新兴街道军工街9号

  电 话:7147734

  联 系 人:李 骥

  3、凤城市民政局

  地址: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石桥路28号(殡葬管理所)

  电 话:8158444

  联 系 人:王云利

  4、宽甸县民政局

  地址:宽甸县宽甸镇黄椅山东路48号(殡葬服务部)

  电 话:5108444

  联 系 人:王大伟

  关于开展丹东市第三十届海葬活动的通告.doc

  点此下载海葬申请表(表一)

  点此下载海葬申请表(表二)

THE END

TAG:海葬  民政局  逝者  丹东市  凤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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